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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分月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工作有关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00:15

阅读:1823

       全市代码应用部门: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和《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195号令)的规定,为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惟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市代码办公室将2010年代码证书年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年审范围:全市范围内持有及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单位。

    二、 年审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行分月验证。即将原1至4月份年检时间,调整为按代码证书颁发的月份进行年度验证的工作模式。

    三、办理地址:迁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请各有关单位在有效时间内办理年审手续,逾期不办者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7638412

    特此通知

    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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