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竟是“老鸨” 罪行败露“三进宫”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8:49
阅读:3575迁安信息港消息:11月26日,青年女子于某在文缘网吧上网时,忽然几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围住了她,为首的女青年气势汹汹地对她说:“出来,和我们走一趟!”“我不认识你们!”于某分辩。“别废话,不然揍你!”几个人强行将于某拽出网吧,“你们找我有啥事?”面对于某的追问,为首的女青年恶狠狠地说:“跟我们走,帮我们赚点钱花!”“到哪里去赚钱?”“到洗头房接客!”女青年的回答更令她目瞪口呆。随后,几个人一边撕扯于某,一边对闻讯赶来的于某的男友拳脚相加。见自己人单势薄,于某的男友用手机向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报了案,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数名犯罪嫌疑人见警车后慌忙逃走。经询问于某和滞留在现场的另一名受害人李某(女)得知:嫌疑人系郭某(女,汉族,初中文化,迁安市扣庄乡某村人)、蔡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群众,遵化市遵化镇人,现暂住迁安市迁安镇)为首的团伙,二人曾多次强迫李某到迁安市内两个洗头房卖淫。
城关分局成立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破案,通过缜密侦察,发现郭某、蔡某二人在迁安镇杨庄子村租房居住。经过严密布控,于11月28日14时许,成功将涉嫌强迫卖淫的犯罪嫌疑人郭某、蔡某抓获。经审讯,郭、蔡二人对欲强迫于某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着专案组民警审讯力度的加大,郭某又供述:初中辍学后,郭某就混迹于市区明珠街洗头房和旅馆,与蔡某等人结伙后,更成了明珠街内人人侧目的“大姐大”,每天以上网、买衣服和零食为乐,“手里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每天至少得100元钱”,随着开销的加大,郭某就纠集蔡某开始合伙骑摩托车抢夺金项链,容留介绍妇女卖淫赚钱,两次被警方抓获。但都因郭某怀孕、蔡某未成年而免于刑事处罚,不料郭某却不思悔改,竟动起了强迫妇女卖淫的歪脑筋,梦想着做“老鸨”满足自己的花销,他们选择的目标就是那些涉世未深特别是爱泡在网吧里或操外地口音的女孩,原因是这些人大多精神空虚,自我保护意识差,其中不乏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人,“比较容易控制”。11月初,郭某在网吧内遇到了孤身在网吧玩的李某,强行将其带走,威逼李某辗转两家洗头房卖淫,非法获利2400余元,郭某的朋友李一(化名)在迁安市一旅馆内,欲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不同意,郭某便对李某进行威胁,在郭某的协助下,李一将李某强奸。11月26日,胆子越来越大的郭某一行在文缘网吧遇到于某后,不由分说,拽住于某,非要于某“出去替他们赚点钱花”,随即赶到的于某的男友报警后,几人慌忙逃窜。
目前郭某、蔡某和李一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此,警方提示:郭某等人以赚钱为目的,以威胁、恐吓、诱骗为手段,强迫受害人卖淫为其赚钱,目标多选择长期流连于网吧内的单身女性,提醒经常去网吧上网的年轻女性,注意自己的安全,尽量不要自己一人去网吧上网,或在网吧逗留时间过长,以免发生危险。如有上述案情所述情况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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