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计生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6:11
阅读:2107迁安信息港消息:9月22日,迁安市人民广场,彩旗飘扬,人头攒动,“深入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大红条幅横挂广场上空,五颜六色的宣传看板排列于两侧,在一排堆满宣传品的桌子旁,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李义林、副局长李旭东和其他计生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发放宣传品,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这是市人口计生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大型宣传活动。
今年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宗旨、目的、依据和原则;规定了服务管理和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明确了镇乡、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对村(居)民委员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协助义务;强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奠定了法制基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标志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根据省、唐山市要求,迁安市将9月份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月,市人口计生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活动。9月22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为群众进行免费查体120余例,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9月以来,市人口计生局和迁安市各镇乡、城区都以广播、发放宣传品、悬挂条幅、展出看板、出动宣传车、文艺演出、集中学习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迁安镇、城区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入户为流入人口发放宣传品1万余分。阎家店乡利用集日文艺演出和组织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宣传。目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热潮已在迁安市掀起,通过宣传,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将对迁安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迁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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