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迁安和谐稳定发展护航———迁安市司法局局长周秋访谈录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5:57
阅读:11479迁安信息港消息:唐山市普法先进县(市)、河北省“法律三进家”活动先进集体、河北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安置帮助工作先进集体……一项项殊荣真实地记载了迁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辉煌业绩。多年来,迁安市司法局紧扣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坚持依法治市方略,积极为构建“诚信平安迁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了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和自我超越,为迁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日,记者对市司法局局长周秋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记者:政治安定、社会和谐是迁安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牢固基石。近年来,迁安市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跻身全唐山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特别是迁安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许多典型做法已形成“迁安模式”在全省推广,这可以说是对每一位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者的褒奖。
周秋: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是每一位司法行政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基层基础性工作。因此,抓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至关重要。自1987年起,迁安市先后实施了五个“普法五年规划”,以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一五”、“二五”两个普法五年计划中迁安市两次被唐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普法先进县。在“三五”普法活动中,我局以中小学在校生为教育重点,开展了“法在我身边”、“校园杯”青少年学法用法有奖征文、少年犯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等一系列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的轨道。1999年,迁安市作为100个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之一,代表河北省出席了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2000年,迁安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四五”普法期间,我们不断创新宣教形式,拓宽法律宣传渠道,力求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形象化,开展了送法“四进”(进企、进校、进户、进市场)活动,组建了法制文艺宣传队,定期举办普法文艺演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考试,同时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以案说法”、“法律视窗”等专题栏目,普法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2001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四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2006年,在“五五”普法活动中,我们开通了“迁安普法网”,又搭建了一个新的普法平台。同时,进一步扩大“普法周刊”发放范围,充实普法内容,先后刊发了“两节专刊”、“3·15专刊”、“五一专刊”、“校园伤害专刊”,为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供了丰富、生动的教材。此外,我们还不断整合法制文艺宣传队,将抽象的法律条文编排成生动形象的文娱节目,使普法文艺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2008年,在国家司法部组织的中期验收中,迁安市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受到了验收组的高度评价。总之,近几年来,迁安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出的一些新举措都取得了实效。
记者:在司法行政管理中,基层基础工作不容轻视。请问周局长,近年来,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呢?
周秋:维护稳定、和谐的大局,民调工作是关键环节,是第一道防线。目前,迁安市已经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市、镇(乡)、村三级民调网。2004年10月唐山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两度都选定在迁安市召开,对迁安市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有力促进了民调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2005年我荣幸地被省人事厅、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工作者;2006年我局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评为排调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在秦皇岛市召开,迁安市代表唐山市出席并作了典型发言。近年来,我们着眼基层,夯实基础,通过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庭建设,在抓好全市544个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我们又重点抓了学校、企业、市场等新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去年4月份唐山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迁安市召开,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迁安市唐钢棒磨山铁矿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非诉调解室和市二中及北郊综合批发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新型民调组织,省市有关同志一致认为迁安市民调工作站位高、发展快、成效好,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并对迁安市的新型民调组织建设经验进行推广。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仅去年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900余起,调处成功率99%,防止矛盾激化20起,有效劝阻群众上访29起,没有出现一例因调解不当、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对于刑释调教人员,我局也积极妥善安置,落实帮教措施,自2000年起,我局就建立镇(乡)级安置帮助工作站20个,村(居)级帮教小组544个,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帮教前置,亲情感化活动。2001年,我们专门录制了数名在押人员家属的影像资料赴唐山市某监狱进行帮教,此举在在押犯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纷纷表示要努力改造,早日重返社会。几年来,通过有效的帮教前置手段,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2004年,我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安置帮助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2007年,迁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这项民心工程如今已成了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伞。
周秋:是这样的。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无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我们又依托各镇(乡)司法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2007年,某镇一家企业发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由于法律援助的积极介入,很快使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2008年,迁安市某大型企业再次与农民工发生债务纠纷,涉及农民工800余名,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为此,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同志多次参与事件的调处,为最终使这起事件圆满解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农民工因此纷纷称赞法律援助中心是老百姓的保护伞。2008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期间共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6件,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几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已累计受理案件257起,为解决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面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市司法局围绕提高司法行政水平,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使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对此,相信您一定有更深的感触吧!
周秋:谈到感受有三个方面。一是司法行政工作要在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大环境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我们着眼于市委提出的建设“普法示范村”的要求,抓住迁安市被省司法厅确定为法治县(市)区创建联系点这个契机,将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转向着力提高全市的法制化水平。在人民调解方面,我们在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朝着“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目标迈进的同时,更加注重将人民调解有机地融入到“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之中,使其在政法综合调控中发挥更大作用。我们先后出台了司法鉴定诚信执业管理办法和回避制度、假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了执业人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意识,同时狠抓公证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提高了依法执业水平。不断完善律师的组织形式,率先在迁安建立了唐山市首家私人律师事务所,使迁安律师队伍形成了国资所、合伙所、私人所共存的格局,通过对司法鉴定人员、公证人员和律师队伍的有效管理,迁安市的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质的飞跃。二是行政司法工作只有更好地为迁安市的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幸福家园建设保驾护航,才更有作为。三是必须始终坚持在工作方法上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展开创新,在工作成效上求实
记者:市司法局多年来在普法依法治市、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及民调等工作中已经走在了全省先进行列,在此,我祝愿你们在迁安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幸福家园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周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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