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绑”走丈夫只为财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4:51
阅读:1954 迁安信息港消息:前脚步入洞房,转眼即成冤家,不到月余时间,妻子为追索钱财,找人强行带走丈夫。近日,迁安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拘禁案,连带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未遂)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丈夫被妻“绑”走 民警紧急营救
8月10日21时许,这市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扣庄乡张某在某酒店门口被人强行带走。接报案后,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徐光迅速组织警力,带领民警郭红江、王志利、王志忠、侯军辉等人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知情群众反映,带走张某的人中有其妻高某,二人因财产纠纷问题争执不休,最终未达成一致,高某等人强行将丈夫带走。此时,受害者家属接到犯罪嫌疑人电话声称要张某家人立即给其送钱,否则就将张某手筋脚筋挑断,然后扔到人工湖里。为将人质安全解救,办案民警冷静追踪,终于在碧清泉附近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成功解救了人质。
祸起感情不和 灾因财产纠纷
经审,犯罪嫌疑人高某(女,45岁,迁西县三屯营镇人)于2009年7月与张某(32岁,迁安市扣庄乡人)形成事实婚姻,在此过程中高某花在张某身上约25000元钱,一万元用来替他还债,另外一万千元五用来办理婚礼。后来,二人感情不合,高某要求张某偿还花在其身上的钱,多次索要未果。8月10日20时,高某纠集周某(男,33岁,迁安镇人)、张某某(男,19岁,迁安市赵店子镇人)、王某(男,25岁,吉林省榆树市向阳镇人),由高某驾车到该市某酒店找到张某,向张某要钱未果遂强行将其带走。
妻子不简单 身负其他案
在审讯中,办案民警感觉高某“似曾相识”,于是加强审讯攻势,查找以往案件备案卷宗,最终确定高某是另一起敲诈勒索(未遂)案的谋划实施者。在强大的审讯攻势面前,犯罪嫌疑人高某交待了其敲诈勒索(未遂)的犯罪事实。2006年5月,她与迁安市马兰庄供销社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后马兰庄供销社对该地房屋进行拍卖,给予高某经济损失补偿1万元,高某以补偿少为由,自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先后多次给该供销社主任张某某写恐吓信、发恐吓短信,欲向其勒索人民币1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周某、张某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因病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周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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