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迁安信息港
移动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迁安市卫生局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1:22

阅读:1886

    迁安信息港消息  
  
   “昨天卫生院通知我,今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要给我19000多元的第二次补偿,兴奋得我昨天晚上一宿都没睡好觉!”7月14日,市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正式启动,当迁安镇西夹河村65岁的张玉芝大妈接过市卫生局局长胡春刚亲手递送的19468.46元补偿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在河北省率先实施了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政策,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之上,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进行再次补偿,最高补偿30万元,使我市参合农民总体补偿最高达到了38万元。补充补偿方案使农民抵御大病更有保障,更加贴近民心。

   “我市自2003年试行新农合制度以来,确实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但仍有患大病的农民因病致贫返贫。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城乡等值化及提高农民幸福指数出发,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之上,出台了大病补充补偿政策,是对新农合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启动活动上,市卫生局局长胡春刚对笔者说。

    迁安市新农合大病补充基金由政府补助和参合农民共同出资建立,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唐山市和迁安市两级财政分别出资1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0元。鉴于2011年新农合已过筹资时间,为了减轻参合农民负担和镇乡筹资工作量及成本,不再另行向参合农民收费。所以,当张玉芝大妈得知新农合还给了她第二次补偿的时候,深感意外。

    今年我市共安排资金1012万元用于参合农民大病补充补偿,主要针对自然疾病治疗的医药费用且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参合农民,分为一般农户和低保户两类补偿人群,并对低保户给予政策倾斜,采取分段累计计算补偿金的方法,段值越高,补偿比例越高,最高补偿比例可达75%。其中:一般农户:在年度内医药费用扣除新农合补偿后,自付部分在20001至50000元补偿35%;自付部分在50001至100000元补偿45%,自付部分在100001至150000元补偿55%;150000元以上补偿60%。低保户:在年度内医药费用扣除新农合补偿后,自付部分在5000至10000元补偿50%;自付部分在10001至30000元补偿60%;自付部分在30001至50000元补偿70%;自付部分在50000元以上补偿75%。赵店子镇马庄村低保户李桂花今年在唐山市工人医院因心脏病住院总共花了57529.09元钱,当时新农合补偿了6280.3元,这次又补偿了16036.09元。

    “为给受益农民提供简单、快捷服务,当参合患者医药费用达到规定的标准,不用农民申报,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管理系统就会自动提示并确定补偿金额,参合农民只需到当地卫生院新农合办事处即可领取补偿金。”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李国际介绍说。

    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是我市市委政府实施惠民工程、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了广大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能够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