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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违法遭罚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0:09

阅读:2113
         近几年一些房地产中介组织打出了“购房产、落户口、办学籍”的违法房产广告。日前,迁安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就因发布此类违法房地产广告而被罚。

  迁安市工商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迁安市开展房屋中介服务、房产买卖等业务,并印制了3000份广告宣传单,在迁安市区散发。其广告中宣称“购辽宁房产,上理想大学,小平米,7万元起价,当天买房即可办房本,落户口,办学籍!郑重承诺:买房当天即可办理过户,落户口等相关手续。”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一套房屋,包括房款、学费、办房本的费用共88000元。该公司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的规定。迁安市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刘翠芝、马春红、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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