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被列为省级初选循环经济示范县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39:02
阅读:1787迁安信息港消息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和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十一五”开展示范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河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推荐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园区(企业)和项目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1]687号)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迁安市积极组织申报。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达《关于印发我省“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初选名单及编报实施方案(规划)的通知》,迁安市被列入省级初选循环经济示范县。
建设“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是“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河北省将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示范工程建设,对列入实施方案或规划的具有示范意义的重大工程,河北省资源节约专项资金将重点予以支持,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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