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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再次加大新农合补偿力度,参合农民最高可获补偿38万元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38:14

阅读:1704

迁安信息港消息 为进一步改善部分家庭因重病返贫的情况,迁安市决定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并制定出台了《2011年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方案》,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由政府补助和参合农民共同出资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唐山市级财政和迁安市本级财政分别出资1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0元。该基金不计提风险金,基金收支结余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基金亏损,由下年度筹集基金弥补。基金适用于对自然疾病治疗发生且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所有参合农民,并对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给予了特殊的政策倾斜。

迁安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11年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方案》,对参合农民药费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之上,再次进行补偿,最高补偿额达到30万元。加之此前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8万元,迁安市参合农民总体补偿额最高达到了38万元。迁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表示,《补偿方案》操作简单,不用自己申报,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管理系统会自动提示并确定补偿金额,到时参合农民只需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办事处领取补偿金即可。今年,该市共筹集新农合大病补充基金1000多万元,全部用于新农合补充补偿。切实为患重病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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