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立足高起点 服务大发展 沙河驿镇扎实推进计生依法行政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37:56
阅读:1993迁安信息港消息 今年以来,迁安市沙河驿镇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一个核心三项重点工作”,瞄准“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为总抓手,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健全组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环境氛围。
健全组织 建立健全计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领导;率先成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改善服务质量,实现计划生育“一条龙”服务;制定了《沙河驿镇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各类证件审批、优惠政策落实、依法行政监督和信访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加强宣传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制定出了《沙河驿镇计划生育工作公开承诺事项》,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在各村委会、厂矿企业,采取设置宣传公示栏、粘贴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使计划生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精心谋划、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
认真坚持落实“五个规范”,规范依法行政管理、提高管理质量。一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狠抓了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初步实现了行政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粗暴执法。二是依法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各种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上级文件精神保持一致,体现便民利民。为了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服务惠民,我们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生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等不同阶层中聘请了行政执法监督员,确保了行政行为和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做到了决策准确,行为正确,较好地防止了违法行政问题的发生。三是依法规范执法文书,确保行政程序合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类行政和执法文书,坚持所有计划生育的案件先立案审批再查处,一人一档,做到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征收标准,统一装订样式,建立规范的行政和执法文书,使工作合法、有序进行,避免了因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四是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五是依法规范技术服务,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变管理为服务,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实计生三大工程深入人心,广大育能妇女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95%以上,按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十一项措施》要求,及时办理各种审批及证件,按照“资料完整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项目提速办”的原则,资格审核准确率达95%以上,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方便群众,极大地提升了人口计生系统的整体形象。
三、措施到位、强化管理,不断推进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培训,提高依法行政队伍素质。今年以来,镇计生办着力在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工作纪律和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一是抓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坚持每月召开1次计生工作人员和各村计生主抓、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等人员会议,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达到了懂法、守法,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二是抓维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的合法权利,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计生。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优惠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办事程序、有奖举报等内容,按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加强监督。坚持把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促进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该镇对符合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救助、扶助的家庭,事先通知本人,备齐资料,逐一审查,上报对象准确率达到100%,兑现及时率达到98%。三是抓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国家和省、市颁布的计生工作法律法规为依据,发动全镇公民及流入人口,对全镇范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奖举报,减少政策外生育,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监督镇、村两级计生部门和计生工作者依法行政。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了六个必须立案:凡是反映计划外生育、包庇隐瞒、弄虚作假行为之一的必须立案;凡是反映计生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法行政、行政侵权等行为之一的必须立案;凡是反映计生部门在管理与服务活动中具有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必须立案;凡是反映做假手术、出假证明、非法取环和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必须立案,凡发生集体访、联名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必须立案;凡是发生恶性案件、突发事件的必须立案。对个别“钉子户”,申请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
通过依法行政工作,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突出表现为“四个提高”:一是计划生育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截止上半年,该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8‰;计划生育率为98%,综合节育率达到92%;出生婴儿性别比109:100,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计生干部都能够通过依法行政做好计生工作,尤其是依法加强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收缴。三是群众依法生育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按政策生育的多了,抢生超生的少了;主动落实节育措施的多了,躲躲藏藏的少了;敢于公开监督的群众多了,包庇隐瞒的现象少了;干群关系得到显著改善,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四是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新认识,绝大多数的育龄群众能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约有98对一孩夫妇主动放弃或推迟生育第二个子女,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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