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饲养17只不同种类的野生动物,被迁安警方查获!
原创 · 编辑: 2021-10-21 10:29:56
阅读:20790“砺剑铸盾”专项行动中,迁安市公安局,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加大摸排力度和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对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坚决做到“零容忍”,更好的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10月17日,迁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和五重安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在工作中发现,位于迁安市某市场张某经营的花卉店内有疑似野生鸟类。
经过民警进一步侦查,在其店中查获山噪鹛1只、百灵1只、山麻雀2只、黄雀2只、山雀1只、蓝靛壳3只、红靛壳2只、朱雀1只、黄喉鹀1只、蜡嘴鸟2只,系张某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审批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猎捕和购买等途径自己饲养。同时,民警在其店内还发现他人寄养的1只鹩哥,共计17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张某属于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倡议书
1、爱护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保护鸟儿的生存环境,争做环保小卫士。
2、不把鸟儿当作自己手中的玩偶,让它们拥有一个自由的天空。
3、在遇到有人伤害、捕杀鸟类的时候,要积极劝阻或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4、不非法捕杀、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鸟类及其产品。不掏鸟窝、不拾鸟蛋,
5、提倡观鸟,反对关鸟,禁止笼养野生鸟类;拒绝买卖、食用鸟类,遇到受伤或生病的积极救治并放飞,发现捕杀、贩卖鸟类的不法行为及时举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行动,用我们的爱心保护鸟类资源,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确保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更加美好,生态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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