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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小偷开始“冲业绩”!最近这东西可丢了不少!

原创 · 编辑: 2019-11-08 15:47:07

阅读:14238

就算找不回手机,也要让全市人民目睹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近日,接到常女士爆料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被人偷走了。

什么?又是偷手机?快年底了,难不成小偷也开始“冲业绩”?

经常女士讲述:2019年11月5日下午两点左右,与同事在兴宝5楼美食城吃饭,之后二人一同前往卫生间,将手机遗落在餐桌上。等常女士返回时,发现手机不见了。短短的三两分钟手机就这样“消失”了。

常女士发现手机不见了,便要求商场人员立即查看监控。监控中显示一位身着呢大衣的四十岁左右妇女,趁常女士不在场,顺手牵羊将手机偷走。

据常女士提供的监控截图显示,虽该名女子戴着口罩,但仍能看清五官面貌。常女士称:手机里有非常重要的信息,希望视频中的女子看到该消息时,主动将手机还回。

咦!这个桥段仿佛在哪里见过?主人手机遗落在桌子上,面对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无人看管的财物,有人心生贪念,将其占为己有。

前两天,本平台刚发布的消息:全城转发抓贼!“斯文男”奥特超市顺手牵羊偷手机,监控拍摄全过程。

“丢手机”案例一幕一幕上演,也在时刻警示市民朋友:外出逛街、吃饭时,一定不要让随身物品离开视线,尽量做到包不离手。同时注意将包的拉链拉好,尽可能将拉链面紧贴身体,以防失窃。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关注身边的人群,寻找可疑人员,同时报警。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经常干小偷小摸的事,终究会被人发现的,所以做人还是本分一点好。而且,请注意,小偷小摸可能也会构成犯罪!近日,我市有人因盗窃手机,而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案例详情:

2019年10月31日凌晨2时许,某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车间内,吴某盗窃赵某放在其驾驶货车驾驶室内的一部黑色苹果7PLUS手机。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吴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请这些偷手机的人迷途知返,不然就等着进牢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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