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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马兰庄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建材质量纠纷

迁安市马兰庄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建材质量纠纷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34:59 1758阅读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消息
    9月14日上午8时30分刚过,迁安市工商局马兰庄分局办公室内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工作人员拿起电话,里面传来焦急的话语:“我是梨行村的村民,我家盖房子拉的建筑用砖质量太差,用手一掰就断,我已经把送砖的车扣下了,你们快来人帮我解决问题吧。”听到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汇报给主管分局长张林江同志,张局长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安排人员带上摄像机等器材赶赴事发现场。到达现场经核实,原来梨行村李某在家建民房,从杨各庄镇马某的一砖厂订购5300元建筑用红砖,拉到家后未发现有什么异样,可是过了两天,红砖突然出现爆裂现象,且用手一掰就能轻易掰断。为其建房的工人告诉他这样的砖绝对不能用,否则盖出来的房将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这样本来已与建筑承包方约定的工期因砖的质量问题而推迟,李某因此还要承担违约责任。9月14日上午,马某的又一批砖拉到时,李某当即扣留了送砖的车辆,并立即给马兰庄工商分局取得联系求助解决。分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批次红砖确实质量很差,立即通知砖厂负责人马某赶赴现场解决问题。砖厂的工作人员对该批次红砖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未予否认。并解释说该批次砖在烧制环节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出现存放两天出现爆裂的现象,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当事人李某提出了退回已订购的5300元红砖,更换质量合格的砖,并赔付因此带来的误工等损失2000元。砖厂方面开始只是同意为其免费更换新砖,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工作人员向砖厂一方讲解了相关消法知识,指出了其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通过耐心讲解,砖厂一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赔付了李某的损失2000元,并表示严格把好质量关,以最快的速度为李某更换新砖。至此,一场因建材质量产生的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迁安市工商局 刘翠芝 宁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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