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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举行学习宣传《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启动仪式

迁安市举行学习宣传《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启动仪式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34:31 1719阅读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 员消息
    9月15日,是《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日。我市在市文化广场举行了学习宣传《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宋荣兴出席。

    宋荣兴指出,《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志愿服务法规,“志愿者日”也是全国第一个地级市设立的志愿者节日。《条例》的实施和“志愿者日”的设立,是唐山志愿服务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我市开展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必将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向道德与法律共同规范的方向转化,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理念发生深刻转变,使志愿服务由社会动员模式逐步向政策和法律共同推动模式转变。

    宋荣兴强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单位,首先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其次,要宣传好《条例》,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普及。第三,要扎扎实实地组织好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要真正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同时希望各新闻媒体精心谋划、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报道志愿服务情况、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市各镇乡(城区街道)、市直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活动,促进人们自觉践行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净化城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活动中,市电力局、卫生局、市直机关党委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各单位向群众发放了《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单,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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