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推广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
从4月29日在邢台召开的河北省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推进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推广邢台市房屋登记证“立等可取”的做法,今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市区房屋登记办证实现“立等可取”(大宗件、疑难件)除外。
去年2月,邢台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业务。该市将房屋交易处、产权处合并为交易登记中心,办证服务窗口有2个增至19个,以往的6个审核环节缩减为初审和核准两个,并投资200多万元实行了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使房屋登记办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40分钟左右。
今年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推行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的通知,要求各市房管部门整合房地产交易和登记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下放审核权限,简化办证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邀请财务、税务、金融等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进驻房产交易大厅办公,方便群众;完善首问责任、办件质量保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尽快做到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对各社区市市区今年9月底前未能实现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的相关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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