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口计生局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
迁安信息港消息:“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破解基层基础工作软化问题。配齐配强专职队伍。充实调整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直各单位、企业对分管领导也都进行调整,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村组队伍得到加强。市政府规定每500人配备一名育龄妇女小组长,每个行政村设村“计生专干”一名。工资全部由市财政负担,由市人口计生局发放,统一实行绩效工资。强化村级责任制建设,凡每年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的,扣除村两委成员、村计生专干绩效工资的20%,每年出现2例以上政策外生育的。扣除村两委成员年绩效工资的3d%扣除村“计生专干”全年工资,并予以辞退.凡每年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的.扣除该育龄妇女小组长全年工资,并予以辞退。
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难题。严格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完善法律文书的基础上依法征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全部上缴国库,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破解统计瞒报漏报难题。市人口计生局加大调查解剖力度,结合信访,随时对各镇乡、城区重点村(居)进行全面抽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入口出生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乡)、城区,凡查出瞒报漏报1人的,给予迁安市通报批评;查出瞒报漏报2人的,取消该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优资格;查出瞒报漏报3人及以上的,落实“一票否决”。
破解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难题。完善住院分娩管理制度,迁安市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行孕产妇持《一胎生育登记卡》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接生制度。未持《一胎生育登记卡》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不予以接生,如遇特殊情况,接生单位要做好记录,并在24小时内通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私自为政策外怀孕者实施接生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施术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协调卫生、药监、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与周边相邻地区协作,严厉打击“两非”案件,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健全对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井落实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
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难题。该局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实现流动人口与本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充分发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与流人地人口计生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互动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形成部门配合、城乡联动、区域合作的工作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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