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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规划局监察队果断强拆迁安镇发展村某户违法建筑

迁安市规划局监察队果断强拆迁安镇发展村某户违法建筑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27:22 2073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7月2日上午,市规划局监察队果断强拆迁安镇发展村某户村民违法建筑。

    6月30日,市规划局监察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迁安镇发展村某户居民,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宏宇家电南侧私搭乱建五间小门市房。对此,该局监察队员当即对其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7月2日上午,监察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当事人虽已自行拆除了这五间小门市房的彩钢瓦,但门市房的主体建筑却没有拆除,违法建筑依然存在。为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规定,该局监察队遂组织了此次强制拆除活动。

    今年以来,该局监察队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6户,涉及违法面积约2600平方米。

编辑: 周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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