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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玩具枪抢劫 迁安一农民逃跑12年后归案

手持玩具枪抢劫 迁安一农民逃跑12年后归案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26:44 2522阅读

    迁安一农民伙同他人实施抢劫,12年后落入法网。近日,滦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

    刘某,男,1970年4月15日生。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1月7日晚8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曹某、杨某、王某(3人均被判刑)预谋后,租乘一同参与密谋的纪某(被判刑)联系的出租车,窜至滦县九百户镇刘庄村。刘某在门口放哨,曹某、杨某、王某3人持玩具手枪、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蒙面闯入被害人李某家中,对李某夫妇实施威胁、恫吓,抢走人民币6000元,其中曹某暗自独吞4600元,刘某在逃跑返回途中亦获取部分赃款。案发后,2009年1月9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持械入室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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