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重视 通力合作 迁安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共68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深入用工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并采取积极措施,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8年至今,我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8起,涉及4284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达5088万元。
工作中,我市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人劳社保局、工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迁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施“工资保障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用工签发工票制度、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公告制度、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等六项制度,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我市规定,建筑企业参加招投标时,必须持有市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才能参加招投标。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市严把《无拖欠工资证明》出具关,对于有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坚决不予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2008年以来,我市共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468份,利用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解决拖欠案件13起,涉及金额12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开展劳动用工年审工作,以镇乡(城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为依托,对辖区30人以上用工单位进行彻底摸底调查,2008年以来有305家用人单位领取了年审资料,发放书面审查基本合格证78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此外,我市建立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市劳动监察大队都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开展建筑业用工检查活动。2008年检查施工工地82个;今年以来已检查施工工地16个,涉及劳动者1500余人,未发现新的拖欠工资现象。(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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