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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工商局维权新举措推行“一证一单”规范民用品维修业经营行

迁安市工商局维权新举措推行“一证一单”规范民用品维修业经营行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24:12 2190阅读

    迁安信息港讯(通讯员 刘翠芝 高曙晨)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用品维修业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民用品维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迁安市工商局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市民用品维修业中推行使用《民用品维修凭证》、《民用品维修修复单》,同时公开民用品维修业收费价目和免费维修项目,从而进一步规范维修经营行为,促进维修业健康发展。
 
    该局要求从事营业性民用品维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从事售后维修服务活动的民用品生产、经销单位。必须将《民用品维修业收费价目表》、《免费维修项目表》上墙,向送修者予以明示。承接维修业务时,必须使用《民用品维修凭证》;修复后使用《民用品维修修复单》,以书面形式向送修者告之故障、原因、更换的零配件、按上墙公示的收费标准所收取的数额、修复后的保证期限等有关事项,并将被更换的残、旧零配件退给送修者。

    该局加大对民用品维修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河北省民用品维修业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而引起消费、维修纠纷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通过对民用品维修业规范化管理,防止维修随意收费、配件以次充好及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现象,减少维修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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