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建昌营镇建立督察督办制度促作风转变
在全市上下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之际,建昌营镇创新机制,建立督察督办制度,促进干部作风的有效转变。
成立督察组,明确督察督办的责任部门。镇督察组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督察督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及镇机关站、办、所的具体工作。明确督察督办的职能和权限。根据实际需要,共明确了7项督察督办的职能。明确督察督办的基本要求,即领导负责、协调联动、讲求实效、注重时限、有查必果、注意保密。明确督察督办的主要程序。需督办的事项严格按照责任分解→督察督办→协调落实→反馈回复→立卷归档的程序办理。
自建立督察督办制度以来,镇党委共督办事项32起,其中27起得到了有效办理,5起尚在处理之中。通过督察督办制度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全镇干部作风的转变。(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