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共同约定行动”达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和唐山市关于“共同约定行动”的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坚定信心、携手合作、履行责任、共克时艰,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影响,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市全面深入地开展了“共同约定行动”,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截止到4月10日,全市1182家企业中有1135家签订了共同约定书,覆盖率达到96%。
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严峻挑战的形势下一项富有特色的具体应对举措。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稳定工作岗位,协商确定薪酬,规范工资支付,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主动献计出力,与企业共同应对危机、促进发展与和谐;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及时反映和解决职工的困难,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为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我市明确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应遵循的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对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市总工会在确定市电力公司等5家省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获“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为首批倡议发表单位,引导其率先表态、率先行动、率先落实,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及时将倡议书和确认书样本发至基层工会和各类企业,广泛发动各类企业响应倡议,并组织召开了由市属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和市直、各镇乡工会主席参加的迁安市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启动仪式。为了确保此项活动达到良好效果,市总工会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把全市1182家企业分成三种类型,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强力推进。一是对和谐企业和企业领导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的企业,由市总工会直接对口督导落实;二是规模以上企业由各镇乡负责督导;三是对小企业比较集中的镇乡采取区域性共同约定的方式,限定期限,加强调度。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总工会注重挖掘、培养和选树典型,将其作为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的抓手和标志,以推动全市“共同约定行动”的开展。同时成立4个督导组,由市总工会主席带队,加强督导,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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