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城区工商分局为弱势群体解难题
3月14日,城区工商分局接到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来投诉:迁安市梨行村的李某称自己在2009年1月在某药店购买治疗前列腺炎药品2盒,用款960元。广告称治疗前列腺炎7天见效,20天消除,但服用1个月后仍未达到宣传效果,要求退款。接报后该分局就与消费者沟通,了解情况,在得知该消费者腿脚不方便,家庭生活困难后,立即与该药店的负责人联系并讲解有关政策和法规,使其认识了自己存在的问题,该药店答应退给消费者购药款500元。经与消费者李某沟通,同意此调解。
因消费者李某腿脚不好,进城不方便, 该分局李跃连、蔡春艳二同志,于3月16日下午亲自将500元购药款送到李某的家中,李某拿着钱感动的热泪盈眶,连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你们真的帮了我大忙,为我解决了困难,我真不知该怎样感谢你们"!
迁安市工商局 刘翠芝 蔡春艳
2009年3月18日
(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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