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解决散热器漏水事件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孟令然了解:3月2日,迁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接到迁安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来申诉,消费者张某安装的散热器漏水,已经更换2次还有漏水现象,其多次找经销商,被告知没有配件一直推脱不给修理,造成楼下渗水,希望尽快给予维修。
接诉后,该分局工作人员李跃连、田樱立即打电话联系被诉经营者,因申诉单填写的被诉方地址比较笼统,仅注明兴安大街消防队东侧,经核实此人已不在此地经营,该分局工作人员并没有因被诉方地址不明确而作出不予受理的意见,他们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拨了十几个电话后终于联系到了经营者。
3月4日上午,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城区分局见了面,该分局副局长戚晓东和李跃连同志主持了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关《消法》的宣传,特别是对经营者应尽义务的讲解,最后使被诉的经营者受到了教育,认识了自己对售出的商品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经营者给消费者退回散热器货款680元,同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元,消费者很是满意,握着戚局长的手连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迁安市工商局 刘翠芝 蔡春艳 李跃连 裴丽丽
2009年3月5日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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