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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检察院:突出抓好“四点” 促进社会和谐

迁安市检察院:突出抓好“四点” 促进社会和谐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19:37 2982阅读

    市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了突出抓好“四点”的工作思路。

    找准切入点。把法律监督贯穿于立案、侦查、批捕、公诉、判决、执行等检察业务涉及的全过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提前介入和案后巡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与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工作运转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继续抓好科学化、规范化、目标化管理,树立执法为民、公平公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检察机关形象。

    把握结合点。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探索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相结合的新模式。继续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影响和阻碍迁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大要案上,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重大安全违纪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以及城市改造、征地拆迁、资源审批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同时,依托办案,全面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警示谈话制度,不断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机制,拓展预防服务领域,在系统预防上抓重点、求实效,在行业预防上选好项、促效益,在检察建议上上层次、出效果。

     寻求突破点。不断增强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创新侦查思路和方法,健全完善侦诉协办机制,不断探索开展侦查活动的新方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有效工作,减少对抗倾向,促进社会和谐。对未成年人犯罪,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犯罪中的初犯等三类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及群体性利益、合理的诉求与不恰当的表达方式相交织的轻微刑事案件,区别情况采取轻缓刑事政策。落实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积极筹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要将义务讲授法制教育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抓好侧重点。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和检察体制改革,大力探索“大公诉”、“大预防”等机制,探索办案规范化、目标量化考核、绩效评估机制等创新措施,不断开创迁安检察工作新局面。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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