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切实达到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总体目标。
明确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明晰产权要维护“两性”。一是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长期性,承包期为70年,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二是维护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就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
制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二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三是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五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
2007年,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四道”、“五环”以及“两荒两区”绿化为重点,搞好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并通过严格执法,科学管护,完成荒山荒滩用材林、水保林建设7.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生态林、经济林建设6.8万亩,完成特色农产品经济带———四大干鲜果品基地建设,完成城乡绿色环保网络———四大绿色屏障建设等任务。2008年,我市实施了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绿化、村庄绿化、百矿披绿、工业园及企业、城镇及周边绿化六大造林工程,使全市有林面积达到6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8.8%。为巩固造林工程成果,市委、市政府坚持行政推动不强迫,政策拉动靠自愿,利益驱动增活力,积极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坚持“不栽一棵无主树,不造一亩公有林”的原则,实行“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造林后土地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充分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加快荒山、荒滩拍卖步伐,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吸引个体大户购买荒山、荒滩,培养民营造林大户和家庭林场。通过政府调动市场运作,效益共享的方式,促进了迁安林业的稳步发展,政府要绿,群众得利的双赢模式掀开了迁安造林绿化的新篇章。今后,我市将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准确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严格落实保障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新机制,加速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实现我市生态良好、山川秀美、和谐发展。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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