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是一个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文件,是指导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决定》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一个战略任务,一个基本方向,一个根本要求,三者相辅相成,有机联系,切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要求,完整表达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共同构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迁安和全国一样,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可以说没有农业的增产,就没有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没有农民的增收,就没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农村的繁荣,就没有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破除二元结构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在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必须按照《决定》提出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只有这样,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幸福家园的目标才不会落空。去年以来,我市开展的“122”富民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应继续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继续按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编辑: 曹大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