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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三项机制规范行政审批

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三项机制规范行政审批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16:55 2917阅读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曹大伟了解: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议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建立完善三个审批机制入手,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改变管理方式,建立协调联动运行机制。该局在原有8项进驻项目的基础上,筛选出“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权限内采矿权设立、权限内采矿权变更延续注销、权限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改变土地用途的批准、地价评估、农用地转用征用、单独选址项目和批次片用地审批”等9个项目全部进驻中心,并把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和原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一个科室。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局长、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窗口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行政服务责任机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深入窗口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确保了行政服务工作扎实运行,有序开展。二是改变审批方式,建立便民快捷的“绿色通道”。该局为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专门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模式,实行首席接待轮流制,每日安排2名首席接待人员,负责群众的咨询、组卷、接卷:审批事项不属于最终办结的,在阶段性审批工作完成后经办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衔接,直至登记发证,确保每个岗位都在审批时限内完成:对于大批量的审批事项实行现场办公制,主管局长及相关人员集中到中心现场办公;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的登记发证工作尝试实行即办制,中心先发证,主管领导后补签。同时,该局正在起草《关于实施办事零成本零障碍的意见》,逐步建立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和并联审批制,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水平。三是改变监管方式,建立岗位目标管理机制,该局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人,使人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项目审批上既有重点又打破了原科室的业务界限,保证了审批项目及时受理。同时,该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行政许可法责任追究制度》,把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编辑: 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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