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迁安市祺光收费站实现承包经营 月标准67.1万元,较承包前提高8%

迁安市祺光收费站实现承包经营 月标准67.1万元,较承包前提高8%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16:07 3266阅读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曹大伟了解:9月22日上午,随着67.1万元的第三次报价声落,市交通局道桥开发公司祺光收费站为期一年的承包经营资格有了归属。按照这个标准,承包经营后该站的收费额度至少提高8%以上。中标者交通局职工李军将在一年的时间内,采取各项措施,提高该站的通行费征收额度,每月标准为67.1万元,超收部分计提一定比例的奖励,不足部分由自己的风险抵押金中补足。

招标结束后,市交通局局长李晓波深有感触地说:“这是我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推进交通科学发展的一次改革。目的是调动基层收费人员的积极性,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收费公路的经营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种方式在全行业为数不多,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应该说这种方式有助于提高全局上下的经营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中标人李军说:“此后一年,我们将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堵漏与挖潜两不误,争取为全局收费管理工作探索出一条全新思路,希望大家多理解,多支持。”

据悉,该局将根据本次承包经营的情况,适时启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的全方位改革,提高收费公路经营效益,为交通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编后:编罢此消息,非常兴奋,不禁为市交通局这一做法叫好!

一次经营机制的改革。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交通系统内部乃至全社会都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非常模糊,以为这是纯粹的公益事业。通过承包经营这种方式,使承包人与收费管理产生利益纽带,进而增强全社会的成本意识、责任意识,为交通发展改革奠定基础。

一次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这种责权利相结合的方式,把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这也是打破论资排辈,实现人尽其才、有为有位的一种探索。

一次分配机制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必须建立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机制。这次,中标者以风险抵押金为担保,对完成全年任务超出部分,要计提部分奖励,体现风险与收益共担的原则。

编辑: 曹大伟

广告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