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据本站通讯员曹大伟了解:
为进一步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春季起,在全市实施高中免费教育、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免费教育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下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努力把我市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二.实施原则
实施高中教育免费要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免费对象的确定
(一)具有迁安户籍且就读迁安市境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二)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四、免费项目和标准
(一)免费项目:免除高中阶段学生的学费。
(二)免费补助标准:
免除高中阶段学生的学费标准,严格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免学费1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免学费800元,职业高中比照普通高中标准每生每年免学费1000元。
五、免费对象的审核
(一) 登记注册
学生凭本人户口本或其他相关户口证明到学籍注册学校登记造册。
学校严格审核后,要及时造册,详细登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班级、父母(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情况。
(二)核实确认
学校确定免费对象后,将享受高中免费教育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享受高中免费教育学生花名册上报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复核后报送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
免费学生人数每学期初核定一次,期间因学生转学、插班引起变动的不再调整。
六、资金来源
实施高中免费教育资金全额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市财政局依据教育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学校。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市高中免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淑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蒋振清和市教育局局长韦长怀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高常桂、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文波、市审计局副局长孟令彪、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志义、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小峰、市物价局副局长任立成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韦长怀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探索高中免费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尽职尽责,强化监督。高中免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弄虚作假,骗取和挪用高中免费教育资金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编辑: 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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