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各庄一男子非法容留越南籍女子16年,被警方抓获!
越南在1986年实施“革新开放”政策后,整个国家就一直以很开放的状态在运行。中国大陆以及港澳台地区前往越南创办的企业工厂就达数千家,越南人民与中国人民的交往日益紧密,每年来中国的越南人也逐年增多,也因此全国各地非法容留案件时有发生。近日,迁安杨各庄一男子因非法容留越南籍女子,被公安机关查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据了解,越南女子汪某某,拥有越南国籍,并且未办理任何出入境手续。自2005年来到迁安杨各庄,一直被迁安人郭某某容留至今。
郭某某非法容留入境人员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之规定,对郭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而越南女子汪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汪某某罚款壹万元整。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以商务、旅游、工作、结婚等各种事由来到迁安,但由于不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种种原因导致了一些外国人在入境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小编提醒:容留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家里留宿外国人,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千万要确认外国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切勿因人情、关系、朋友等原因容留“三非”人员,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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