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迁安这样骑电动车将被处罚!已有市民被处理!
骑着小电车,再不怕堵车?交通要遵守,安全好出行
平时在迁安街头总能看到不少电动车,在大街小巷风里来雨里去的,如果您也开着电动车,那下面这种行为,可要小心了。最近,迁安好多电动车被当场处罚,原因是把电动车开到了机动车道!再次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2021年07月04日上午,市民骑电动车在和平路与钢城东路交叉口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针对此项违法行为,迁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市民处以10元罚款。
然而机动车被罚款已不是新鲜事,早在去年4月份,在燕山大路惠泉大街就曾有过一电动车因为逆行,被处以30元罚款。
在去年6月份,还有一位迁安市民在一中岗路口处,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被处以30元罚款。
据相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斜穿公路、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等违规行驶所造成的,酿成了不必要的悲剧,这无论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极大的伤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看看您是否也有过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呢?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马路中间骑行、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虽然处罚的金额不多,但背后的警示意义重大,安全出行关乎每个人,绝对不容小觑!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交通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自身和亲人的幸福,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您的微小举动或许能避免一场事故;您的用心停放就能扮靓水城市容;您的安全驾驶将会成为烙印刻在孩子们的心灵中,成为他们学习的榜样。为此,我们在此呼吁大家,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有礼的迁安人!
广大网友们,您对于以上内容有怎样的看法呢?觉得这样对迁安的城市生活有着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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