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五年纷争不断,城关法院成功化解矛盾!
近日,迁安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格权纠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化解。
原告马某家与被告张某家系东西邻居,原告家居西,被告家居东,两家关系素来不睦,互相猜疑,互相指责已成常态。2016年以来,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张某偏激认为自家丢失东西是马某一家人所为,经常无理由在马某家门前进行谩骂,从刚开始的“指桑骂槐”,到后来的“指名道姓”,甚至发展到烧纸钱进行诅咒。
村两委干部虽然多次进行调解,但是村干部刚刚劝好离开,身后便会再次另起冲突。马某家人曾多次报警,可一旦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张某就会收敛言行,躲藏起来。两家矛盾始终未能得到化解。无奈之下,原告一家人提起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其一家人的人格和尊严。
送达调解书
审理中,案件承办法官赶赴现场,通过走访村民和村干部了解到,张某认知较为偏激,总是无端臆想和揣测,左邻右舍平时基本上不愿和她计较。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耐心向张某讲法释法,告知其谩骂行为已经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联系其家人一起做思想工作,表示不能因为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无端揣测,便谩骂他人,这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有碍邻里之间和谐相处。主办法官对其行为提出批评,张某及其子女均表示一定接受教训。
在预定的开庭审理之日,双方均表达了愿意和解的意向,原告也对被告家的境况表示同情和理解。马某一家当庭表示,只要张某今后不再无由谩骂,可以放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请求。两家近五年的纷争,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构建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迁安法院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细心观察、找出症结,耐心倾听、细心调解,圆满解决群众纠纷,不仅维护了马某一家人的人格尊严,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效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