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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杨店子一商店因经营不合格食品被罚5万元!

迁安杨店子一商店因经营不合格食品被罚5万元!

编辑:   2021-04-25 08:52:31 35518阅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的极大丰富,注重食品安全、倡导健康生活早已成为社会共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的郑重承诺。

 

市场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不遗余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也在不断增强,尽管如此,市面上还是有一些不合格产品混杂其中。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悉,迁安杨店子镇二平商店,因经营不合格食品被处罚款50007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据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得知,迁安市杨店子镇二平商店经营不合格食品,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二平商店没收违法所得7元,罚款50000元,合计50007元

 

小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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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为民服务、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各项监督检查,有效推进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计量环境,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不少消费者选择在假期出游。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引导工作,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出行、理性消费,迁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五一”小长假消费提示↓↓↓

 

一、根据疫情合理安排行程

密切关注各地官方渠道发布的准确疫情信息,了解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情况,准确掌握目的地餐饮、住宿、购物场所等是否具备开放条件以及进入时的防疫要求。

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或者景点的高峰时段,就近、错峰出游,不扎堆,不聚众。尽量选择自驾游、周边游、室外游玩,避免出境游、跨省游以及在室内密闭空间活动。

为确保出行顺畅,住宿、餐饮等需提前预约并进行电话确认,避免出现无法用餐、入住酒店等问题。

 

二、出行防护需重视

备好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出游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公共场所防控工作,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指导和提示。

乘坐高铁、游览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选择隔位就坐,室外活动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入住宾馆,保持通风,尽量使用自带或一次性洗漱用品,做好手部清洁和衣物消毒,避免多人同乘一部电梯。

 

三、舌尖安全要牢记

选择证照齐全、就餐环境安全卫生的餐饮场所就餐,尽量选择煮熟的食物,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错峰用餐,保持用餐安全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尽量缩短就餐时间,减少人员之间的交流,若店内就餐人数过多可放弃堂食选择打包。

点菜前先了解菜品价格,查看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尽量采取电子方式支付,避免使用现金。

 

四、购物消费应理性

每逢节假日都是商家进行打折促销的时节,消费者应注意按需购买商品,不因促销优惠而冲动消费,看清商家的打折、买赠等促销规则,理性购物。

签订合同前仔细查看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相关要点内容,避免误签不平等格式条款引发自身权益受损问题。注意保留购物合同、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以便有效维权。

消费者可选择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行购物,保障售后权益

 

小编要提醒各生产商和销售商,一定要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关,勿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否则等待你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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