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业绩多次骚扰辱骂他人,迁安一小伙被拘留!
“先生,最近还考虑买房吗?”
“女士,这边有一款保险要了解一下吗?”
“您好,我们是XX教育培训机构”
……
随着网络的发展
个人信息大规模泄露
每一天,我们几乎都会接到类似的骚扰电话
简直防不胜防
许多人为了业绩肆无忌惮骚扰他人
殊不知这种行为
可能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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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份至12月份期间,迁安人韩某为了提高业绩多次用打电话、发信息的方式辱骂赵某某、王某、李某,严重干扰了赵某、王某、李某的正常生活。
韩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韩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时代在进步
人的思想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
千万不要成为社会上的“法盲”
一旦触碰法律的红线
必然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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