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人、无证驾驶、变造车牌号,迁安这些司机最近有点“疯”!
迁安这些司机有点“疯”,故意撞人、无证驾驶、变造车牌号各种违法行为轮番上演,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反交通法规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020年11月13日9时许,在迁安市公安局南侧路上,迁安人付某驾驶一辆奥迪Q5,将骑电动自行车的马某某、温某故意撞倒。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付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整。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0年11月18日,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经过迁安某路口,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电子警察拍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0年11月23日下午,迁安人赵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滨湖东路与钢城大街交叉路口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赵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遵守交规是每一个司机应尽的责任,行车无视法规 害人害己,风里雨里交警都在路口等你!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心中 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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