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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上高速到底该不该收费?

救护车上高速到底该不该收费?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11-28 15:01:14 2199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迁安市民司先生向迁安信息港爆料称,1120日其家属陆先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自天津转院至迁安市中医医院时,雇了一辆带有呼吸机的救护车,但是途经迁安支线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要求支付过路费。为此,司先生较为不满,为什么救护车过高速路口还要收费?

救护车过迁安支线被收费

1120日下午4点左右,一辆从天津驶入迁安且车上载有病危患者的救护车途经迁安支线,但收费员要求交钱才能通行,这让来自天津的司机很不满,他表示,“没听说救护车上有病危的患者还需要交费的!”

司先生称,因一起交通事故致使家属陆先生伤势严重,转院所需救护车必须装有呼吸机,无奈之下,陆先生家人不得不从天津花费了1000元左右雇了一辆救护车,但是在经过迁安支线高速路口时被收费,在听了救护车司机以上说法后,司先生特别想问一下:这些费用收的是否合情合法?

迁安支线: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针对这一疑问,小编与迁安支线收费站取得联系,据工作人员介绍,迁安支线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七条中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由此可见,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救护车通行可以免费,这也意味着收费站收费的行为至少是合法的,而急救司机认为收费站不该收费,凭借的不是法规依据,而是他曾经运送危重病人有过免收费的经历,情与法的不一致,才构成了分歧。

如何将情与法统一,如何让救护车上高速是否收费的问题不再有争议,需要的不仅是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更需要相关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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