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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消协成功解决一起因电脑三包有效期而引发的纠纷

城区消协成功解决一起因电脑三包有效期而引发的纠纷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11-23 18:01:32 2017阅读

近日,城区消协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从某商贸公司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购买当天未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回到家发现电脑自带的说明书标明三包日期以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否则按照出厂日期,消费者购买的电脑生产日期与购买日期相差10个月,三包服务时间严重缩水。几天后,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开具发票,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发票的税钱,消费者不同意。消费者要求按照电脑实际购买日期享受三包,开具正式发票或调换新生产日期电脑。

了解事情经过后,城区消协积极与商家取得联系并约定双方调解时间。调解过程中,商家提出三种办法解决,一是开具正式发票,但税钱由消费者出;二是在电脑没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给予退货;三是由商家写纸质的按购买日期进行三包的凭证,消费者对其提出的三种办法都不同意,因电脑被带到外地使用,商家提出的后两条办法都不同意。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消费者同意将电脑邮寄回来,商家给予退货,调解达成一致。

消费过程中很少有消费者能够注意到保修期的起算日期。根据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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