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多小区业主爆料:今年买房,却被迫交前两年的取暖费!
马上要进入供暖期了,很多家庭已开始享受室内如春的温度,但是今年在锦鸿嘉苑和香巴拉买楼的几位业主,却内心冰凉,“今年6月份买房,却被要求交2014年和2015年的过热费,凭什么?”
新房办理停热手续,却被收1006元过热费
近日,锦鸿嘉苑的刘女士联系到迁安信息港称,她于今年6月份在锦鸿嘉苑售楼处购买一套毛坯房,10月21日至31日是热力公司要求办理暂不用热申请的日子,10月27日,刘女士携带相关证件到热力总公司服务大厅办理停热手续。

因今年供暖期迁安取消了过热费,刘女士并未携带现金,结果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收费员要求刘女士将2014年与2015年供暖期的过热费共计1006元全部交齐,否则不予办理停热。
因刘女士当时着急办理其他事情,与收费员沟通未果,无奈刷卡支付了2014年、2015年共计1006元的过热费。

办完事回家,刘女士越发觉得不对劲,“我是2016年6月份买的房子,凭什么要交2014年、2015年的过热费,那时也不是我的房子啊!”刘女士向热力公司和售楼处反映,得到的回复并不满意。
除了刘女士外,同住锦鸿嘉苑的张先生也向迁安信息港讲述了同样的遭遇,张先生也是于2016年在锦鸿嘉苑售楼处购买一套毛坯房,今年10月下旬去交2016年度取暖费时被告知需要补交两年的过热费,因张先生觉得此项收费不合理,便没有交,从热力公司回来之后,张先生便找到了售楼处,售楼处并未给出明确答复,只说:“保证解决”。
随后,小编与锦鸿嘉苑售楼处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并以不便透露领导联系方式为由,就此事未给出正面回应,称会将小编反映的情况向领导反馈。
买新房被要求交前一年暖气费
除了锦鸿嘉苑的刘女士和张先生外,香巴拉小区的陈女士遇到了更过分的事儿,陈女士于2016年4月29日在香巴拉家园售楼处购买一套毛坯房,交付首付款,于6月15日签订合同,之后又交了2万余元的费用,其中包括2015年暖气费2324.92元。“我知道暖气收费不合理,但是当时的情况是不交费不给钥匙,我被迫无奈才把暖气费一起交了!”


在陈女士提供的资料中,可以清晰看到,在收据中明确注明“取暖费(2015年)”。
热力公司:购房时需确定房子是否欠费,可与开发商及物业沟通协调
针对市民们反映的今年购房却被要求支付前两年取暖费用的问题,小编与迁安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取得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近期也接到过两起居民反映的信息,建议小编向信访部门反映,随后,小编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工作人员建议小编与热力公司联系。
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集中供暖的情况下,不得以冬季不在此住宅居住为由,不交纳暖气费用。工作人员称,收取暖气费时是针对房子而非产权是否变更。因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房时,一定要和开发商或物业确定房屋是否欠费,一旦发生欠费情况,业主需要和开发商或物业进行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究竟前两年的暖气费是哪里欠下的?究竟这笔钱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究竟向热力公司交过前两年过热费(取暖费)的业主应当如何维权?这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小编也不得而知,希望有关单位和部门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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