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凭购物小票抽奖 当心珠宝抽奖暗藏猫腻
迁安信息港消息:在一些超市或商场购物后,凭购物小票可参加珠宝抽奖,许多消费者“幸运”地抽中了“大奖”。如果碰上这种“好事”,您可得多个心眼儿,所谓的“好手气”,也许是商家的“陷阱”。
今日,市民张先生就向小编讲述了他的“中奖”过程。

珠宝“挖坑”抽奖
据张先生讲述,他从市区某商场购物出来时被出口处的工作人员叫住,声称可以凭购物小票免费抽奖。他也没在意就随手抽了一张,没想到中了一等奖。“你的运气很好,你抽到了一等奖,凭借这张小票可以享受一折的低价购买柜台上的任意一款玉饰。同时我们保证产品绝对是真货,有鉴定证书。”在销售员的劝说下,被“幸运”冲昏头脑的张先生花了628元买下了一件标价为6280元的玉饰。
付款后,张先生将这个“好消息”与身边朋友分享后才发现,不少朋友均抽到过类似的“大奖”。刘先生将产品图片和证书拍到网上找专家鉴定,发现这玉饰确实符合证书要求,只是成色较低,市场价也就是一百元左右。
鉴于这种情况,张先生第二天拿着这件玉饰找到了商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二话没说就把东西给退了,这让张先生很是疑惑,难道这里真的有猫腻?
揭秘珠宝抽奖内幕
珠宝抽奖到底有何内幕呢?一位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道破了天机,所谓的珠宝抽奖是以极低的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其实际是商家变相销售的一种方式。商家推出的这种“抽奖式销售”,几乎就没有抽不中的道理,可谓是逢抽必中。但产品质量却令人堪忧,有些时候甚至是假冒产品,而“抽奖式销售”的本质是“销售”,而不是“抽奖”。
降价、打折等利益超过5000元违法
小编从工商局了解到,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凭购物小票参加抽奖式有奖销售,如果所购买的单件商品折扣价值超过5000元,经营者的行为则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经营者以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方式给予购买者的降价、优惠、打折等利益超过5000元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如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拨打7620315进行投诉。
我们常说,买东西要理性,要“只买对的不买贵的”,但是面对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抽奖式销售”,我们现在还不得不再加上一句,“只买对的不买便宜的”,毕竟“便宜没好货”“一分钱一分货”,才是真正符合市场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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