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醉酒驾车肇事逃逸 还将伤者带离现场遗弃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迁安市王某某醉酒后驾车,将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撞伤后驾车逃逸,并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遗弃至某地,致伤者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目前王某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2月17日1时20分许,王某某醉酒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迁安某铸管厂北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伤者左下肢折断并遗留在现场,后王某某驾车逃逸,并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遗弃至某村村北处。2015年2月22日,经迁安市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伤者在交通事故中系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王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此案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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