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某些人的车后“有鬼”!
迁安信息港消息:今日,有市民向迁安信息港爆料称,有一次在夜间行车时,看到前车后窗上出现一个鬼脸,把人吓一跳!
据爆料市民称,前两天在夜间行车时,打着远光灯的她隐约间看见前车后窗上出现一个鬼脸,这恐怖的鬼脸把市民吓坏了,一时分不清真假,心里很是惊慌,她赶忙把车停在路边,自己转头一思量,发觉很有可能是前车车主的恶作剧,目的就是吓退晚上使用远光灯的后车。


大多车主都有经验,夜间行车时,两车交汇或者前后同向而行的时候,不文明使用远光灯的司机是最令人气愤的,不合理切换远、近光灯,造成对方司机的视野盲区,一旦此时有行人或者无光源车辆在马路上,很容易发生车祸。
小编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司机们对远光灯和恐怖车贴看法不一。多数司机认为,对面车辆开远光灯,可以用“闪”远光灯提醒对方,甚至打开远光灯“刺”回去。但对于后车乱用远光灯,往往没有办法,有时只能让后车超车。其实,后车开远光灯,照射在前车的后视镜上,对前车司机开车影响很大。有司机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连续“点刹”提醒后车司机。一位司机说:“遇到这样的情况确实是挺恼火的,可是采取这样贴恐怖车贴的方式治远光灯,我觉得有点儿‘以暴制暴’了。”也有司机表示,使用恐怖车贴挺管用,保证对方以后不敢乱开远光灯。
不合理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被戏称为“远光狗”,足可见人们对不合理使用远光司机的气愤,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司机,合理使用远光灯,安全才是最明亮的道路,但是恐怖车贴却不太可取,不但吓到他人,自己也会觉得瘆人吧。
引申法律
对于灯光的使用,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在有路灯的城市道路,禁止使用远光灯;在没有路灯且车辆较少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必须变换成近光灯。乱用远光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编辑: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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