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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燃油被罚款数万元!

迁安一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燃油被罚款数万元!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9-21 16:57:52 2300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迁安市路发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油被查处,共计罚款24000元。

2016425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迁安市成品油市场进行抽样检测,抽检中发现路发加油站销售的92#车用汽油为不合格商品。2016616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迁安市路发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于2016423日从黄骅中油兴华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购进92#车用汽油2吨(合计2560升),每吨购进价款5420元,购进货款10840元,在迁安市阜安大路西侧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该92#车用汽油售价5.25/升。2016425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92#车用汽油进行抽样(抽样时当事人已售出该批次92#车用汽油1吨,抽样基数为1吨)并检验,经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其销售的92#车用汽油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92#车用汽油锰含量为0.005g/l,超出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不大于0.002g/l。。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616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至立案时止,当事人已将涉案92#车用汽油全部售出(包含抽检样品),销售收入13440,违法所得26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600元;                     

2.处行政罚款21400元,合计24000元。

不合格燃油危害:

汽油作为汽车的动力燃料,其质量事关交通工具、驾驶人员人身安全以及环境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此制定了国家强制标准GB17930-2013(汽油)”。锰含量是该标准中一项重要指标,使用锰含量超标汽油的汽车发动机内部会产生金属沉积物,导致汽缸磨损、火花塞点火不良、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中毒等严重故障。(编辑: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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