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漏雨太闹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新居安装阳光房,阳光进来了,雨水也跟着漏了进来,消费者向施工方索赔却遭拒。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2014年10月,迁安市颐景园小区业主王先生与迁安一家建材城经营者达成施工协议,为新居安装阳光房。工程完工后,王先生发现阳光房因质量问题漏雨,多次维修也没有解决问题,特别是今年7月的一场大雨,致使部分墙面、房间木地板损坏,损失很大。王先生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便于近日向迁安市消费者协会高新区分会投诉。
经查,王先生的投诉属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迁安消协就此事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为王先生处理好阳光房漏雨问题,为王先生按原标准更换损坏的木地板20余平方米,修好被雨淋坏的部分墙面。 (杨俊波 陈雪春 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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