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三险两金”筑牢五保对象保障体系
近年来,迁安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构筑起富有地方特色的养老助老保障体系,五保对象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如今享受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待遇可以媲美在职职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助老健康御险、五保供养金、养老保健津贴等“三险两金”,这些原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实实在在地落到了五保对象身上,这些原来经济拮据的弱势群体如今都有自己的私房钱,活得越来越滋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让五保对象尽享医疗保障。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560元。其中: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补助为每人41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五保对象参保参保费用由市财政统一负担,2016年补偿方案有了较大调整,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最高补偿额由上年的42万元增加到50万元。五保对象小病不出院,大病不出县(市),疑难杂症可逐级转诊享受保险报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让五保对象的钱包鼓起来。2007年开始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确了五保对象参保补贴政策,对补缴基础养老金的免除一次性补交费用500元。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5元,其中中央财政70元,省级财政10元,本级财政55元。年满60周岁的五保对象可以从2011年开始按照最低档每年100元补缴基础养老费,多缴多得,60岁生日次月即可领到每月标准养老金135元。
助老健康御险让五保对象行动无忧。这是针对老年人容易因出现意外而受到伤害的一款惠民、带有公益性的、专门为中老年人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55-99周岁、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参保的五保对象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游览公园、入公厕;日常生活中磕碰;在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参保资金由财政负担。
五保供养金兜起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五保供养金提供基本的吃穿住医葬服务,为了让五保对象的水平跑赢CPI,迁安率先实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奠定了五保供养的坚实基础,让五保对象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该市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地方财政收入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变化情况,由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等部门测定并提出下一年度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意见如果当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涉及调整的各项数据低于上一年度的相关数据,城乡低保标准维持不变,保障标准只升不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从几年前的6000元增加到2016年的7600元。目前全市工作有五保对象1841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20人,市财政每年的投入近1200万元。
保健津贴让高龄五保对象有了私房钱。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让高龄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迁安市不断完善高龄老人保健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养老保健津贴。目前,该市按照80岁至89岁每月100元、90至99岁每月200元,100岁以上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高于河北省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全市现有1.2万老人享受高龄津贴,五保对象享受高龄保健津贴更是成为迁安的养老服务值得浓墨重彩的一笔。
得益于市域经济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迁安形成了民生保障资金为主、其他社会政策资金为保障的五保供养新机制,提高了五保供养的水平。下一步,该市将实施人文关怀,开展“特色供养”服务,关注五保对象的精神需求,让五保对象经济上富足,精神上充实,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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