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时间盗车3辆,砸车盗窃作案12起,终于被抓了!
迁安信息港消息:在4个月的时间内,陕西籍陈某某在迁安市区内多个小区砸车盗窃12起,涉案金额223015元。日前陈某某因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陈某某为陕西籍人,在2014年12月—2015年4月仅仅4个月的时间内,在迁安市区内发展新村、丽都景苑小区、黄台庄小区、惠泉小区、苏新社区、大王庄平改楼小区、黄台庄平改楼小区及滨河村首钢28亩地家属区、马兰庄社区等多个小区实施砸车盗窃、盗车等犯罪行为,共作案12起,盗车3辆,砸毁车辆12辆,盗取车内财物总价值223015元,被毁损玻璃价值7564元。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现此案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编辑:李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