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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家企业被河北省安监局列入黑名单,因其发生重大事故未落实整改!

迁安一家企业被河北省安监局列入黑名单,因其发生重大事故未落实整改!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7-27 16:54:37 4544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一些重大事故企业未按时整改落实,省安监局按照相关要求,将9家事故责任企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为警示教育事故企业吸取教训,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查找并整改消除隐患,省安监局对2015年度的重大事故企业挂牌督办,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督促落实行政处罚。截至2016630日,一些企业仍未整改落实。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省安监局决定将9家企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9家企业中,涉及到迁安一家: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据悉,20157221135分左右,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工人在迁安市民强小区东门丰庆路路东污水管道检查井下进行管道疏通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其他8家为:张家口秦源超导换热有限公司,河北世纪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北宣化合生混凝土有限公司,张家口龙兴和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化县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泊头冀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德能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编辑:王文涛)

列入“黑名单”后的限制措施:

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对其新发生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外,实施以下监管监察措施:每月向所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1次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向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告1次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向省行业主管部门报告1次安全生产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煤矿企业,每月须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1次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安全生产情况。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专项执法检查,各市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执法检查,省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执法检查,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进行抽查。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省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约谈1次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措施。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时,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相关情况应同时通报纪委、组织部门。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不得推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省级管理的“黑名单”:

1已列入国家级“黑名单”管理的;

2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严重危害事故的;

4逾期不履行事故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违反三同时规定,5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拒不整改的;

6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拒不整改或不积极整改落实的;

7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经负有社会保险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拒不整改的;

8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9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0高危行业企业拒不缴纳风险抵押金或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113年内2次被列入市级“黑名单”管理的;

12诚信等级由A级或B级直接降为D级的;

13存在其它抗拒、妨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的;

14存在其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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