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七省市公民可在迁安办理异地身份证!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迁安镇派出所户籍室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和唐山市局部署,自7月12日起迁安镇派出所启动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北京、天津、陕西、江苏、吉林、辽宁、四川七个省市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均可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现将通知内容公布如下,以便市民了解。
	省外异地受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河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外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由本人凭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到我省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办理。(注:目前迁安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受理点为迁安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证对象:
	北京、天津、陕西、江苏、吉林、辽宁、四川七省市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开展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与其他省、市、自治区对接办证启动时间省厅将另行通知。
	工作流程:
	省外户籍群众到异地受理点申请换证、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先到身份证受理窗口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现场采集申请人指纹和相片,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应交验旧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或学生证、学校证明,公安机关自省外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偏远地区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新版临时身份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综[2014]31号)规定。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居民,如有办理异地换补身份证需求,或想了解具体情况,可咨询迁安镇派出所0315-7697318。(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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