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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祟祟难逃“慧眼”,迁安交警大队处罚“买分卖分”!

鬼鬼祟祟难逃“慧眼”,迁安交警大队处罚“买分卖分”!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6-08 17:05:09 2296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驾驶证的分被扣没了,怎么办?很多司机会说,只好买分了。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驾驶证的分数是禁止买卖的,违者将被处罚,近日,我市交警大队就处置了一起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违法行为。

67日上午,迁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两人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鬼鬼祟祟、形迹可疑,有非法“买分卖分”的嫌疑,便立即将该情况进行上报。了解情况后,交警大队责成案审中队立即进行处置,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和韩某某确实正在进行“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获悉,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觉得自己的驾驶证分数都没有使用有些“浪费”,便想将自己的分数卖给他人获取利益,于是认识了“二道贩子”韩某某,韩某某为他人车辆做交通违法记分处理。两人在网上进行了价格“谈判”,商定以每分40元的价格出卖分数,最后二人相约在交警大队业务大厅见面,正当二人鬼鬼祟祟商谈之际,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识破。

目前办案民警掌握了该二人的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还查明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先后多次主动代人办理相关业务,并获取利益报酬。多项证据证明该二人已触犯法律,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韩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此,迁安交警提示广大市民:驾驶证“买分卖分”交易存在极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者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这时卖分人又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那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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