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 出台了,违规生“三胎”罚年工资2.5倍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5月25日,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重新核发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目前各项相关收费,其中包括违规生育的罚款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5倍
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
不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五个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上述标准征收。
迁安计生局回应
小编联系了迁安市计生局,工作人员告诉小编,迁安已经按照此标准开始实行,对违规生育子女的家庭收取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人们思想水平的进步,大多数市民对生育子女的观念有所转变,超生子女现象为少数,为了给子女提供较好的成长环境,大多数父母选择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与目前实施的二胎生育证政策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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